1月21日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王思聪于2021年1月11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再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77014336元。同时该案件还包含三位被执行人:代琳、刘亮、刘书建。此前,王思聪曾在2019年11 月 4 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 1.5 亿余元。
上一篇:经营感悟与分享,深圳单仁日日谈(2021.01.22)
下一篇:单挑特朗普总统的深圳南山发生山火!建议专项整治,包括“轰趴”!
千顺手机版
无需下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