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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小贷公司最新分类评级结果:82家被要求停业整改,占比39.4%
来源:  湖南金融局      千顺编辑部        2020-06-05         小贷   金融   监管   经营   业务

千顺讯 6月3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湘金监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2019年度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并对评级结果进行公告。其中有82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为D级,需进行停业整改。

根据通报,整改验收合格之前,上述82家小贷不得开展包括发放小额贷款和财务咨询在内的所有业务工作。其中,对主动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被评为D级的(5家),整改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6月4日。对拒不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或提交资料不完整,被评为D级的(77 家),整改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9月4日。

据了解。整改验收工作按照“整改一家,验收一家,报告一家”的原则,及时向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整改验收情况。对拒不整改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其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

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2019年度分类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省有小额贷款公司218 家,符合参评条件的208家(10家公司未参与此次评级,其中开业未满1年的有3家,退出的有7家),市州实报资料的有142家,自动放弃参加分类监管评级或未报送资料的有66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动放弃参加分类监管评级的66家公司直接评定为D级。 

通过现场抽查,对符合参评条件的208家小额贷款公司审定评级结果显示,评为A级66家,占比31.7%,较上年提高0.8%;评为B级48家,占比23.1%,较上年下降1.1%;评为C级12家,占比5.7%,较上年下降0.4 %;评为D级82家,占比39.4%,较上年提高4.2%。与上年相比较,2019年度评级等级提高的公司有15家,等级下降的公司有31家,连续两年评为D级的有61家。

通报指出,从本次分类监管评级现场抽查情况看,全省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岗位职责较为清晰、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基本能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整体经营情况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市场定位不清晰。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对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未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未找准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未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在急功近利思想的驱动下盲目放贷,变相提高单户贷款额度,使公司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

二是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针对经营现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贷前审查流于形式、贷中无审议记录、贷后缺乏管理、现金收本收息、向股东及关联方放贷等现象严重。

三是接受监管的自觉性不够。有的小额贷款公司上报评级资料不齐、经营数据填报不准确,根据评级办法有关规定,经通知补充资料后,仍有小额贷款公司未提供年度审计报告,被直接评定为D级。少数小额贷款公司在监管机构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间准备检查所需资料,检查组无法在现场调阅相关档案,检查配合度不高。

四是个别监管机构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在这次分类监管评级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市、县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开展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准备不够充分、不够细致严谨。如有的监管部门在分类监管评级审核表中未签字、盖章;个别监管部门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评级资料未对照评级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审核,直接照搬公司自评结果。

附82家停业整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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