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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热点事件(九)
来源:  千顺整理        2021-04-16         风险   整治   支付   存管   保险

1、央行发布最新支付数据,移动支付业务量持续快速增长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移动支付业务量持续快速增长。本季度,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 666.39 亿笔,金额 738.70 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 243.66 亿笔,金额 594.08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69%和 12.15%;移动支付业务 360.81 亿笔,金额 118.4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7.40%和 24.77%;电话支付业务 0.56亿笔,金额 2.79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43.54%和 23.40%。本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2460.85 亿笔,金额 84.49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1.52%和 23.22%。

2、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注销2家单位会员资格

3月8日消息,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注销会员资格的公告》。公告表示经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处审议,按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章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决定自即日起注销江苏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和安徽华夏通支付有限公司2家单位会员资格。

3、2020年已调查属实、收单机构违规情况,这三类举报合计占比接近85%

2月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特约商户管理 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指出,在2020年已调查属实、涉及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举报中,错误设置商户类别码的占比32.65%,签购单显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占比29.59%,上送商户受理地区代码与机具实际布放地不符的占比22.45%,三类举报合计占比接近85%。

4、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

1月20日,据央行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监管手段。一是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规范人民银行的检查权和检查措施,保障人民银行执法权的有效行使。三是明确支付机构股权质押、开展创新业务、重大事项变更等情况须向人民银行备案等监管要求。

5、央行严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16家单位被罚

1月21日,据央行官网,2020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以服务消费、畅通支付流通环境、保障民生为目标导向,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指引公告,加强规范引导,并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16家单位主要为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6、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1月22日,央行公告称,《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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