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广东证监局官网显示,吴声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声资管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称,吴声资管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存在向个别投资者支付固定利息的情况;公司高管人员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基协报告。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吴声资管公司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对吴声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吴声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你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存在向个别投资者支付固定利息的情况。上述行为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上述行为不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相关责任追究到人,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将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及相关责任人的书面检查报送我局。我局将视情况对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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