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顺讯 5月13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两则关于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通知,这两家机构分别为厦门海豚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豚金服)、厦门禹洲启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禹顺贷)。
通知明确指出,两家P2P平台应严格遵守《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及《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厦府〔2016〕88号)等有关规定,合规审慎经营,并在6月底完成存量网贷业务清零。
公开资料显示,海豚金服成立2012年7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柯辉从。股权方面,厦门市大顺物流有限公司持股60%,厦门蓝海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数据显示,平台累计成交额1.16亿元,待回收总金额约61.45万元,待偿投资本金约为57.7万余元。
禹顺贷成立于2015年4月9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为郭朝官,厦门港谊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厦门灏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数据显示,平台累计成交额10.22亿元,2020年4月份运营报告显示,平台借贷余额为3750.7万元。
这是P2P转型小贷的指导意见(83号文)出台以来,国内地方金融监管首次公开批复辖内网贷机构同意转型,并明确了平台转型条件。
其中,核准海豚金服注册资本为3亿元,首期自接批文之日起30日内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2年内到资3亿元。股权结构为:厦门大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持股60%;厦门大顺物流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40%。
核准禹顺贷注册资本为3亿元,首期自接批文之日起30日内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2年内到资3亿元。股权结构为:厦门沪洲商贸有限公司出资2.1亿元,持股70%;厦门港谊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6亿元,持股20%;厦门中茂益通商贸有限公司出资0.3亿元,持股10%。
通知明确,两家平台自接批文之日起,每周向区金融办汇报清退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监督,妥善化解风险,若存在违反《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中相关红黄线要求,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临时牌照自动失效。
以下附两则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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