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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热点事件(三)
来源:  千顺整理        2021-04-16         风险   深圳   北京   上海   整治

1、最高法:积极参加互金风险整治 严惩网贷平台挥霍出借人资金等违法犯罪

3月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周强在会上表示,2020年,人民法院严惩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涉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违规披露信息、欺诈发行股票等犯罪,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严惩网贷平台挥霍出借人资金等违法犯罪。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出台服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意见,保障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

2、北京市朝阳区公告第一批自愿清盘退出P2P网贷机构,涉及16家

3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关于北京市朝阳区P2P网贷机构自愿清盘退出的公告(第一批)》表示,为维护广大出借人、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我区自愿退出且承诺网贷业务已结清的P2P网络借贷机构名单。共涉及银魅财富、铁甲金服、金额宝等16家P2P网贷机构。

3、新增4家,深圳真正良性退出P2P网贷平台,已累计215家

3月1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发布深圳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十七批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网贷机构名单的通知。公告显示,互诚宝、银盛金服、鹏金所、粤商贷等4家平台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千顺注意到,自2019年5月以来,深圳金融局官网对外通报的17个批次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网贷机构名单,合计涉及215家平台。此外,还公布了有6个批次共43家失联机构。

4、北京朝阳区新增13家P2P自愿清盘退出

3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对外发布“关于北京市朝阳区P2P网贷机构自愿清盘退出的公告(第二批)”。公告称,近期,北京普猎创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才IPO)等13家机构自称网贷业务已清零。公告指出,请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如发现上述网贷机构有违反网贷业务已结清承诺的行为,可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反馈。

5、内蒙古拟移交网贷行业第一批“老赖”名单,共54人

3月23日,据官网通报,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54名网贷失信借款人名单移交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按有关规定列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联合惩戒。公告指出,请相关P2P网贷机构将列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相关事宜逐一告知54名失信人。名单显示,54名失信人涉及2家平台,其中金妈妈平台49人,易捷贷5人。

6、3家涉P2P机构被警示后仍开门营业,被山东监管点名

3月24日消息,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3月19日,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班工作例会,会上处非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汇报了近期工作动态,主要是对自2019年至今已发布警示通告的66家高级预警企业进行重新摸排,现已摸排20家,其中发现有3家仍开门营业,具体为山东华航投资有限公司、淄博鑫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山东汇山水文旅有限公司。

7、上海公布第三批失联类P2P机构名单

2月23日,据上海金融官微,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化解存量风险,经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会同本市各区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领导小组等部门共同研究认定,公告上海市第三批失联类P2P网贷机构4家,包括:余惠宝、超额宝、骏合金信和欣投金融。截至目前,上海市披露的三批次失联类P2P机构名单涉及平台已增至131家。

8、广州所有平台已停止运营网贷业务,存量未清零平台还剩5家

2月22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发布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透露,“截至目前,我市所有网贷平台已停止网贷业务,存量业务未清零网贷平台数从2020年初50家压缩到目前仅剩5家。”通报提到,针对涉网贷平台的信访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源头化解。督促网贷平台通过协商调解,主动化解出借人债权,2020年我市45家网贷平台通过此种方式实现风险彻底出清。二是集中化解信访存量。三是借助司法力量化解风险。主动协调司法机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畅通诉讼渠道追收资产,依法保障各方权益。四是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化解风险,包括引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协助化解风险。

9、北京朝阳公告:要求网贷机构实控人及高管返岗履职

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关于要求网贷机构实控人、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返岗履职的公告”,要求朝阳区内各网贷机构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等有权决策公司运营战略、负责公司关键业务或公司章程规定其职责内容足以影响公司运作及兑付方案落实的人员)等应立即返岗主持网贷业务清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北京P2P清退又迎来重磅消息,事关多位明星

P2P平台在营平台全面清零后,余波仍未散尽。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1、广西通告37家网贷机构退出P2P业务:涉嫌犯罪应依法报案

12月31日,广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显示,按照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该区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化解存量风险,经研究决定,善贷、全民金服、一休理财、芝麻贷、牛牛易贷等37家机构退出P2P网络借贷业务。通告指出,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12、山东省242家P2P机构已全部退出网贷经营:互金整治基本完成

1月22日下午,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继东在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山东省金融运行情况时对此进行了披露。山东省互联网金融整治基本完成,全省纳入国家整治范围的242家网贷机构已全部退出网贷经营。据介绍,在强化监测预警和处置措施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长期累积风险得到积极有序化解。

13、山西省金融局:P2P网贷风险处置工作已达标,具备转入常态化监管条件

1月25日,据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发布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在省域内重大金融风险防范方面提到,关于P2P风险处置,以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P2P网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晋整治发〔2020〕1号),统筹部署加快推进全省P2P网贷风险处置工作。目前已达到国家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具备转入常态化监管的条件。

14、贵州省公布第五批新增7家P2P自愿退出:累计已达54家平台

1月25日消息,近日,贵州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显示,天成贷、招商贷、信通袋、贵州网贷、贝果金融、e微贷和阳光黔贷等第五批7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愿退出市场。网贷机构市场退出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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